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货物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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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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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乙方:福州长盛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KMJ[GK]2019008的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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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2599 |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全高清数字庭审主机(含软件)等设备 | 2 | 个 | 国内 | 246500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和兴宏图等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内容 | 无 |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叁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石边路3号;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数量 1-1 全高清数字庭审主机(含软件) 和兴宏图、HX-DCMP2000 北京 2台 1-2 庭审专用高清球形摄像机 天地伟业、TC-NH9804S6-2MP-D 天津 2台 1-3 庭审专用高清枪形摄像机 天地伟业、TC-NC9320S3E-2MP-D-E 天津 8台 1-4 庭审专用液晶电视 海信、HZ55H55 青岛 4台 1-5 庭审专用液晶显示器 飞利浦、230V8 上海 4台 1-6 功放 湖山、PE2200 四川 2台 1-7 音箱 湖山、HY80A 四川 4支 1-8 桌面式麦克风 湖山、DS-E5 四川 12支 1-9 交换机 中兴、1160-24t 深圳 2台 1-10 庭审专用台式机 主机:联想、启天M425-D164 显示器:飞利浦、271V8 北京 4台 1-11 实物展台 鸿合、HZ-H350 深圳 2台 1-12 机柜 定制 福州 2台 1-13 布线含辅材 定制 福州 2项 1-14 系统集成 定制 福州 1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方安装摆放完毕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甲方及相关专家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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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甲方工程进度延迟赔偿款,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当违约赔偿达到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10.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支付乙方延迟支付赔偿款,每日按本合同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五计算。。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有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依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 乙方: | 福州长盛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3号(原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5#楼3层12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金龙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朱长义 | |
联系方法: | 059188265659 | 联系方法: | 1805901576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1890007052551998 |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