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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溪下至水南坞农村公路沙潭段改造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龙泉市溪下至水南坞农村公路沙潭段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溪下至水南坞农村公路沙潭段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投资[2019]188号)、龙泉市交通运输局《龙泉市溪下至水南坞农村公路沙潭段改造工程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龙交许[2019]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龙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13435.6平方米,提升改造公路部分长约1100米,道路面积约6900平方米,沿线布设挡土墙及边坡治理;市政路面修缮部分长约1067米,道路面积约4800平方米,道路边沟长约1000米;铺设DN100 PE给水管800米,DN200 PE实壁管污水压力管1900米。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龙泉市溪下至水南坞农村公路沙潭段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包含内容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计划工期:路基及给排水管道2020年5月底前完成,其余工程于2020年10月底完成。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
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于2019年11月19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可与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757822117)。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其缴纳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包括银行保函、转账、银行汇票、电汇、支票。
2)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保函开具对象为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有效的保函视作到账。
3)银行汇票方式提交:
收款单位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
银行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4)电汇方式交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到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
银行帐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电汇、支票形式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由送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票据及票据复印件递交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帐。注:投标单位以电汇、转账、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注明项目名称)。
5)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1日0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开标室。
5.4 招标人定于 2019年12月11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盖有法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打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q.lssggzy.com/lq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q.lssggzy.com/lq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                           地 址:龙泉市德泰楼五楼
邮  编: 323700                         邮    编:3237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传真):13757822117
 
龙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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