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齐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转运站配套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齐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转运站配套车辆项目 | 1 |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省外投标单位需查询当地的“信用**”网站)三个网站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453.000000 |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齐河招标文件.pdf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齐河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