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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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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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原公告项目名 称:晋安区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111]CZX[GK]2019029
3、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1月8日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公告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①将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2.3.1功能录制视频演示:(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品目号30 “现场制作系统”产品功能演示进行佐证该产品的相关技术参数。未提供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视频演示的或演示内容不能佐证招标文件中该产品技术参数的,将视为负偏离进行相应扣分或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演示顺序在开标后由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按照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演示。投标人需要对演示环境进行自行搭建,演示所须的所有设备由各投标人自行准备。”变更为“2.3.1现场演示:(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品目号30 “现场制作系统”产品功能演示进行佐证该产品的相关技术参数。未提供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现场演示的或演示内容不能佐证招标文件中该产品技术参数的,将视为负偏离进行相应扣分或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演示顺序在开标后由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按照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演示。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到招标代 理公司完成对演示环境的搭建,演示所须的所有设备由各投标人自行准备。逾期未搭建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将原开标时间由2019-11-29 09:30变更为2019-12-05 09:30。
其余不变!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不变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12-05 09:30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19-12-05 09:30。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9、采购人名 称: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宣传部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0、代 理机构名 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