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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C1-6#地块邱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装修工程(重发)的澄清修改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C1-6#地块邱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装修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YZ-GCZB-2019295-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招标文件需要修改、澄清的内容,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修改、澄清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澄清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
     无
二、招标文件修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3.4.1 投标保证金修改为: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00元整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出具单位:
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具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经办;
②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鄞州分中心经办;
联系电话:
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0574-88225360、13082989886;
②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鄞州分中心:0574-89206389、13757424600。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其他说明与要求:
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4.3款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技术标中。
 
 
代建单位: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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