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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村有机蔬菜示范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依据MJGPC2019854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乡大坪村民委员会的委托,现对大坪村有机蔬菜示范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坪村有机蔬菜示范园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大棚用拖拉机及配套旋耕机和犁地机等配套设施、大棚保温棉、保温棉卷帘机及配套设施、大棚PO塑料、遮阳网、诱虫灯、防虫网、粘虫板、蔬菜有机肥等。(采购清单详见谈判文件)
三、采购项目预算:60万元(即本项目最高限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止(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80号民生国际801室)购买谈判文件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每份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报名时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第四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清晰可辨),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没有提供上述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均不接受投标报名。
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送达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乡大坪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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