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生态环境局2019、2020年泸定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服务公司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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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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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生态环境局2019、2020年泸定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服务公司政府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3222019000158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 |
代理机构 | 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行政审批局新城政务中心一楼119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生态环境局 |
采购人地址 | 泸定县新城政务中心二楼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68286966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1-27 20:28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1-16 10:41 |
原公告名称 | 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b56e70d06f016e72126223002f.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由于工作的需要,现将原公告:1.二、总则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予以更正,更正为:(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允许分包 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3、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4、供应商应承诺:本项目若有分包,拟分包单位最多为1家,且在签订本项目合同之前,向采购人递交拟分包单位所能证明具备相关专业分析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复印件,并保证能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书》约定提供监测报告(包括分包单位的监测报告),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 2.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 1、项目监测地点1.1泸定县域生态功能区大渡河流域泸定段出入境断面监测2个点位(鸳鸯坝、大岗山)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予以更正:更正为:1.1泸定县域生态功能区大渡河流域泸定段出入境断面监测2个点位(关键工作)(鸳鸯坝、大岗山);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