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秋冬季污染源无人机排查监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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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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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告名称:饶阳县秋冬季污染源无人机排查监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饶阳县环境保护局 | |
采购人地址:饶阳县县城 | |
采购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人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灵寿县北环路2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1-86831965 |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受理质疑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0318-7372752 |
传真电话: | |
采购内容:秋冬季污染源无人机排查监测服务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数量:1 | |
公告名称:饶阳县秋冬季污染源无人机排查监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四个月 | |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3、授权代理人具备2019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不做要求;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11/29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12/05 |
获取文件方式:其它 | 文件售价:0 |
获取文件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自行下载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每日8:30至17:30 | |
投标截止时间:2019/12/20 14:00 | |
开标时间:2019/12/20 14:00 | |
开标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5楼) | |
备注:投标单位须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并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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