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公安局长治市潞城区公安局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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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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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长治市潞城区公安局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38.6736万元,该项目拟委托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长治市公安局(长公密发【2017】702号)及山西省公安厅(晋公保【2017】1号)文件要求精神,为了保持采购设备统一标准、统一接口,确保所采购系统实现平台互联调试互通调试,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进行该系统的采购。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11月29日起至2019年12月5日止(五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治市潞城区公安局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项目 | |||
项目内容 | 应公安机关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作要求,需在公安网、互联网计算机加装保密技术防范系统. | |||
论证 专家 基本 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王锋华 | 中级 | 长治市市场监管局 | ||
秦旭军 | 高级 |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 ||
刘春贞 | 高级 | 山西省第二建筑设计院 | ||
申请单一 来源理由 | 根据长治市公安局(长公密发【2017】702号)及山西省公安厅(晋公保【2017】1号)文件要求精神,为了保持采购设备统一标准、统一接口,确保所采购系统实现平台互联调试互通调试,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进行该系统的采购。 | |||
专家 论证 意见 | 王锋华:因该项目是省公安厅建设的保密技术防范系统,潞城公安局是上级平台的延伸和扩展,项目实施必须实现与上级平台匹配一致,确保增强系统稳定性提高系统安全性,安全有效的实现系统逐层互联互通,故此建议延用省市一体系统开发和后期维护的厂商。 | |||
秦旭军:根据晋公保[2017]1号文件,该系统一、二、三级平台的延伸跟扩展,在建设过程中确保统一标准,统一接口、确保系统逐层、互联、互通、建设延用省市一体系统开发供应商。 | ||||
刘春贞:根据公安部最新文件精神要求,潞城市公安局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要确保统一标准、统一接口,确保系统能够逐层互联互通。实现平台联调联试,故此建议延用省市一体系统开发供应商。 |
采购单位:潞城市公安局
地址:长治市潞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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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慧昌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环路北段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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