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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垃圾桶、果壳箱和电动分类收集车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垃圾桶、果壳箱和电动分类收集车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垃圾桶、果壳箱和电动分类收集车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NCG[2019]26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宁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32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楼北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垃圾桶、果壳箱和电动分类收集车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垃圾桶、果壳箱和电动分类收集车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本次主要采购的是规格30L的二分类垃圾桶7410个、规格240L的垃圾桶200个、规格1260×490×1050mm的三分类不锈钢果皮箱100组(40L*3)和20辆电动分类收集车,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价88.07万元。采购资金为政府拨款,资金来源已落实。
3、标段划分: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垃圾桶、果壳箱和电动分类收集车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到位。
5、供货、安装及服务地点:在阜宁县境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质量保证期为1年。
7、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0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26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03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21.231.107.42
招标文件售价:¥30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21.231.107.42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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