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醴陵市陶瓷谷城中村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佛山路新建工程

醴陵市陶瓷谷城中村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佛山路新建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陶瓷谷城中村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佛山路新建工程已由醴发改【2018】1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醴陵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醴陵市陶瓷谷城中村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佛山路新建工程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道路设计全长297.12米,宽25米,主要包括路基土石方开挖回填、铺设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及沥青砼面层、安装交通标志标线、安装路灯、铺设排水管道、栽植苗木等项目。经济指标894.09元/m2,(其中市政道路排水708.65元/m2、土石方83.11元/m2、交通标志路灯安装65.7元/m2、园林绿化36.63元/m2)。
2.3 工程施工费:6647256.34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式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11  月 27日至2019年  12  月 19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网址:http://www.zzzyjy.cn)“招标文件下载”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12  月 19日0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签署签到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局。电话:0731-22537192。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建 设 单 位:醴陵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