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批人居环境改善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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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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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人居环境改善方案编制 | 1 |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房屋建筑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同时具有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http://www.creditsd.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0.000000 |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南部山区第二次人居环境改善磋商文件(定稿).pdf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南部山区第二次人居环境改善磋商文件(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