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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彭泽县2019年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埠头村土地开发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彭泽县2019年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埠头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2019年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埠头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泽县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埠头村;
2.2 招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9元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5月27日;
2.4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 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1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 14时 00分,地点为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建造师)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内容)。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根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重新进行招标,将不再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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