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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乌塔沟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期临时导流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扬州市乌塔沟综合整治工程已经扬州市发改委扬发改许发【2019】159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扬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工程投资来源已落实,现将施工期临时导流工程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乌塔沟位于扬州市主城区西部,涉及邗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仪征市三个行政区,是我省苏中沿江地区仪扬河流域一条主要通江引排河道,也是扬州市主城区山洪防御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河道北起沿山河、南至仪扬河,全长7.81km,主要承泄友谊河、沿山河丘陵区洪水和河道两岸平原圩区涝水,经仪扬河、润扬河等南排入长江。经过多年运行,现状河道行洪断面及两岸堤防不满足防洪要求,沿线建筑物老化失修、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的防洪安全。乌塔沟东堤工程级别为2 级、西堤为3 级;沿线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
乌塔沟综合整治工程采用分段打坝排水、干法施工,施工期间上游丘陵区域来水由新集沿山河导流排出。计算入口(沿山河与乌塔沟交汇处)5年一遇施工导流设计流量33 m3/s,出口(沿山河与龙河交汇处)流量为56m3/s,中间段流量约45 m3/s,新集沿山河平均流速约0.9m/s,行水流速偏大,需对河道进行适当疏浚整治。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乌塔沟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期临时导流工程,合同编号为WTGZZ-SG-Ⅶ。
工程施工期考虑利用仪征新集沿山河导流。新集沿山河长8.0km,现状河底高程2.0-2.5m,口宽40m,现状过流断面积约50m2,需对河道1.2KM及沿线的阻水坝埂进行疏浚整治。
新集沿山河疏浚标准:大樟沟以西段(6+800以西)河底高程2.0,底宽8m,边坡1:2.5;大樟沟以东段(6+800以东)河底高程2.0,底宽5m,边坡1:3。疏浚土方量约为2万m3,疏浚后非汛期沿山河相应节点水位为:龙河口5.49m,大樟沟口5.70m,友谊河口5.79m。
同时拆除现状新集沿山河与乌塔沟(友谊河)之间的实心段,新开一段导流明渠,新开明渠底高程2.0m,边坡1:3,底宽5.0m,高程6.0m以下采用连锁块护坡进行护砌。
现状新集沿山河东端,友谊河西堤堤顶为混凝土路面,路面宽约2~3m,新开明渠后,为满足施工期两岸交通需求,在主干河道施工期间搭设一座临时钢便桥(4*50m,满足现状社会车辆通行),施工结束后先拆除桥梁,进行土方恢复,并按现状混凝土路标准恢复。
2.3投资规模:工程造价约197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
2.5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进场施工,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施工导流维护及服务期暂定10个月,道路恢复缺陷责任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水利行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C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水利网http://slj.yangzhou.gov.cn/yzslj/zbxx/201903/718d94d80ac8491890ac1602a784c980.shtml,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按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5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58.213.139.24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潜在投标人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前,须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下载地址: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并按其规定办理。
4.3 各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6日00:00至2019年12月12日17:00,登录“扬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网站”(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建设登入→水利业务登录”,网址http://221.181.158.13:183/OP/login.aspx)进行网上操作、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4.4 招标文件(含图纸):500元/标。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9年12月13日14:30在扬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16号)集中后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踏勘现场(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和现场签到为准),否则,评标时对踏勘现场将不予赋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6日9时30分。
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投标文件在2019年12月26日9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投标文件在2019年12月26日9时30分前递交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8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扬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2 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1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23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514-87591145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58.213.139.24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江苏省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相关下载”中的“投标单位版”用户手册(http://58.213.139.243:9101/OP/Login.aspx)。具体流程为:
①投标人首先在《系统》中注册帐号(注册后需电话核实方可获得通过,联系电话025-66007915或025-66007916);
②帐号获批后进入《系统》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核查无误后网上送审;
③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或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大厅(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④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系统》并按用户手册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填写好投标报表,完成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填报及缴费程序。
8.2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9. 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28.8分)
 
1.1施工总体布置、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8分)
 
⑴根据项目特点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1.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⑵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⑶材料组织计划安排、选择、运输、保管及检测等措施可行(1.5分),现场矛盾协调等措施可行(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1.2临时措施,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16.8分)
⑴施工围堰及降排水措施可行(2.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⑵河道疏浚(含排泥场布置和土方平衡方案)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2.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⑶导流明渠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2.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⑷护砌及砼工程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2.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⑸临时便桥搭建及拆除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2.0分),附设计图纸和计算成果(3.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⑹临时钢便桥维护措施方案合理,通行安全有保证(1.8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⑺质量保证体系健全、通病防治措施可行(2.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1.3安全、文明、环保、水保、档案资料(4分)
⑴安全、文明生产及扬尘和噪音管控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2.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⑵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廉政等保证措施方案(1.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⑶档案资料整理方案(1.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2.2.4(2)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7分)
 
 
 
 
 
投标报价(57分)
 
 
 
1、报价得分57分: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2.2.2。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      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57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3、上述报价及响应性得分各项最低分值为0分。
2.2.4(3)
三、项目管理机构(12分)
项目经理业绩(2分)
 
项目经理类似水利工程业绩(共2分):2014年1月1日至今有担任过1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项目经理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须提供的业绩证明(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竣)工验收鉴定书等资料)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2分)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共2分)。其中:
技术负责人有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得1.0分。
项目部其余人员技术职称为水利行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加0.5分,最多得1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核查,否则不得分。
项目经理答辩(5分)
项目经理答辩(共5分):答辩内容和形式由评标委
员会确定。工程情况熟悉,思路清晰,回答问题准确得4—5分;工程情况基本熟悉,思路基本清晰,回答问题基本正确得3-4分;工程情况不太熟悉,回答问题较差得1-3分;项目经理不参加答辩得0分。(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现场踏勘(3分)
项目经理参加踏勘现场,得3分。
凭项目经理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2.2.4(4)
四、其他评分因素(2.2分)
企业水利信用等级(2分)
扬州市水利局:AAA级得2.0分;AA级得1.7分;A级得1.5分;B级得1.2分;C级0.8分(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赋分,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4.0分-3.6分对应AAA,3.5分-3.2分对应AA,3.1分-3.0分对应A,2.9分对应B,2.8分以下对应C);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的,按照B级的分值计算)。
安全生产标准化(0.2分)
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得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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