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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公路管理局宁乡市G234(原S209线)路面大修工程监理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1909090097-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公路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三湘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市G234(原S209线)路面大修工程监理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190909009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宁乡市G234(原S209线)路面大修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服务 宁乡市G234(原S209线)路面大修工程监理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壹万伍仟伍佰捌拾捌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项目全长7.5km,设计时速6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1-10 —— 2020-03-10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设置监理服务机构。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9352.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1)在财评中心出具监理结算报告之前,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6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6767.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7,说明:(2)工程结算经财评中心审定和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提交全部监理资料付至审定结算价的 97%;,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467.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0,说明: (3)工程缺陷责任期或质量保修期满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 100%。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一广场支行(湖南省三湘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90100300901443452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严格对项目进行监理;
安全目标:认真履行监理工程师对项目部施工安全的检查和督促,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做到防范于未然;施工过程中各监理人员在巡视过程要经常检查督促项目部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重大事故、避免一般事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对承包人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严格督促承包人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有效防止发生二、三级一般质量事故,尽可能少发生质量问题。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交通部道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优良等级。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委托人的义务(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监理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监理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监理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监理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监理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监理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委托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监理队伍。
监理人的义务
(1)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监理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违约责任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1)未按约定组建监理机构、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致使合同履行延期的,每迟延一日,承担合同价款 0.1%的违约金;
(2)监理任务完成后,未及时向委托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每延迟一日,承担合同价款 0.1%的违约金;
(3)监理单位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监理业务转委托的,承担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
(4)监理单位根据本条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5)监理单位失职,没有尽到监理职责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负责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花明北路 地址: 芙蓉中路三段472号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综合试验楼1201
法定代理人: 易国强 法定代理人: 李剑波
委托代理人: 廖资大 委托代理人: 李诗兵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521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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