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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鹤鸣湖风景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鄢陵县鹤鸣湖风景区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鄢陵县鹤鸣湖风景区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鹤鸣湖风景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2019GZ240
2.2项目建设地点:鄢陵县鹤鸣湖风景区内;
2.3工程概况:一标段:鄢陵县鹤鸣湖广场北侧花海种植工程,包括整理土地、播种百日草等内容,鹤鸣湖风景区旅客接待中心前景观及苗木,花坛内种植石楠苗、树池内种植白蜡、广场铺透水砖、树池围牙、排水沟、砌水表井。
二标段:鄢陵县鹤鸣湖环湖路维修工程对鹤鸣湖环湖内侧两米步道及相关设施进行维修整理。
三标段:鹤鸣湖风景区游客接待中心木屋,在鹤鸣湖管理中心南侧建一所木质结构房屋(约390㎡)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三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一标段: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8元
           
二标段:1353151.12元
         三标段:856035.64元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标段:(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和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它在施建设工程。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6.2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在开标时提交1份一致的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一室)。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事项
招标人:鄢陵县鹤鸣湖风景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宋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658825   18137492626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附件下载:鄢陵县鹤鸣湖风景区改造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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