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YCGJS0551-201904-01 一、招标概况 体育场路居住项目(房投领尚)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于2019年11月4日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19年12月2日9时0分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宜昌奥通电梯有限公司 | 上海爱登堡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2993290.00(元) | 质量目标 | 电梯产品按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安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 电梯产品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安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 电梯产品按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安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 履约期限(天) | 9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60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起单台电梯在30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开工时间或分批次安装电梯开工日期以工作面移交后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60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起单台电梯在30日历天安装完毕。 | 90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资质证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编号:TS2310076-2020;资质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编号:TS3342497-2021。 | 资质证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编号:TS2310194-2021;资质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编号:TS3331C68-2020。 | 资质证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编号:TS2310193-2021;资质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编号:TS3332564-2020。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 | /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星星,职称证,E0002016305943 | 王井强,职称证,10C4070057 | 崔洪武,职称证,201722400220 | 技术负责人 | 吕俊清,职称证,E0002016305973 | 潘阿锁,职称证,19C4070060 | 李凡,职称证,201722400212 | 安全员 | 张群芳,安全员证,420528198909062528、吕晓红,安全员证,420528198109221842 | 黄子军,安全员证,342421197301011818、周国卫,安全员证,410322197911103813 | 宋江龙,安全员证,130426198811254217、安彬,安全员证,320502198304110016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宜昌奥通电梯有限公司 | 实验室认可证书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2017年12月18日 | | 上海爱登堡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实验室认可证书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2018年1月9日 | | 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 | 实验室认可证书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2018年9月1日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19年12月2日10:0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901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形式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湖北芝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固定维保单位30名持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中,2019年1月-2019年9月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中缺1人(毛德旺),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30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评审第4条即维保单位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其余4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宜昌奥通电梯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爱登堡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王烨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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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日10时0分至2019年12月6日18时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市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227970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685150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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