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卫生管理站石拐区卫生管理站采购提桶车项目采购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石拐区卫生管理站采购提桶车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 石拐区卫生管理站采购提桶车项目 |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10223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XFZC2019-019 |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3、授权委托书4、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截图5、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结果截图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9年12月04日 17:3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12月11日 17:3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昆区苏宁广场苏宁雅悦A座9楼913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12月25日 09:2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2月25日 09:2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石拐区卫生管理站 | ||||||||||
采购人地址: | 石拐区 | ||||||||||
采购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15号街坊1-031-502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50171666400000120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建业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石拐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文件: | 公告.doc | ||||||||||
项目预算合计:
| |||||||||||
采购内容为:
| |||||||||||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9年12月04日 17:30至2019年12月11日 17:3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s://zfcg.baotou.gov.cn) 查看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包头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投标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如标书需要收费请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石拐区卫生管理站、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
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