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新城治安分局执法场所可视化监督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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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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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新城治安分局新城治安分局执法场所可视化监督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1302091901891001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1302091901891001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新城治安分局 | ||||||||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通海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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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曹妃甸工业区正圆大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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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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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新城治安分局执法场所可视化监督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5605万元 保证金:5000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总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 ||||||||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 ||||||||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 2)具备资质: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采购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2月05日至2019年12月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pr.cn/tangshan/),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唐山市】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市场主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完成后在“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相应招标文件。 | ||||||||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 09:00 | ||||||||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 09:30 | ||||||||
开标地点: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05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 09:00 |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