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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鹏新区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一期)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大鹏新区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一期)采购
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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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的申请,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大鹏新区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一期)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大鹏新区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一期)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152.3万元
四、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推荐的供应商名单: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六、该项目情况说明:按照深圳市委宣传部统一部署,加快建设新区融媒体中心建设所需技术平台。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推荐上述供应商的原因、依据及说明:按照市委宣传部部署,目前深圳市区级融媒体中心市级技术平台由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开发,各区级融媒体中心需入驻市级平台。为保证新区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与市级技术平台有效衔接,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其他事项:如有异议,异议人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章)同时分别反馈至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和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就质疑事项答复异议人。异议人对采购单位答复不满意的,可于自收到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投诉,逾期将不予受理。若无异议,本项目将按所申报的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执行后续采购行为。
九、公示期: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3日。
十、联系方式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联系电话及传真:0755-28333287;0755-28333264。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8333744。
特此公示。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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