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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安检室、2#诉讼服务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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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安检室、2#诉讼服务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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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项目名称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安检室、2#诉讼服务室工程(二次)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09日 截止时间 见公告内容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安检室、2#诉讼服务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安检室、2#诉讼服务室工程(二次)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宿州市磬府路南侧;2.2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7元。新建1#安检室39.15平方米,2#诉讼服务室39.15平方米,地上主体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3.45米。2.3计划工期: 3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所有内容的施工招标,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纸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材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2019年12月09日至2019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在宿州市埇桥区拂晓壹号安置区19号楼1605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2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宿州市银河一路528号(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五楼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   址:银河一路528号联 系 人:马勃电   话:17705578655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拂晓壹号安置区19号楼1605室联 系 人:张工电     话:18005523616电 子 邮 件:250107039@qq.com  2019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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