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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勒流街道江义村美丽田园示范区建设项目(标段四-绿化美化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顺德区勒流街道江义村美丽田园示范区建设项目(标段四-绿化美化工程)
ZJ-2019-05047
1.招标条件
  顺德区勒流街道江义村美丽田园示范区建设项目(标段四-绿化美化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江义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顺德区勒流街道江义村美丽田园示范区建设项目(标段四-绿化美化工程)。
2.2项目建设地址:顺德区勒流街道。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顺德区勒流,本工程范围主要包括:
A、园建工程:新建花果廊栈道:新建钢筋混凝土廊架C25钢筋混凝土方桩约12060m,1.2m高成品混凝土栏杆约198m,金属栏杆约547m,花果廊栈道铺石材路面2130m2等;2、其他:新建驿站一36m2等;
B、绿化工程:种植杜鹃91.2m2,种植福建茶104m2,种植海桐119.7m2;种植使君子136株,种植炮仗花132株、种植紫藤140株,种植龙船花17.3m2等
C、安装工程:景观、道路的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含配电箱安装、灯具安装、配管配线、电缆敷设、路面破除修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8元。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4.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
注: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或综合诚信排名)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的信用等级(或综合诚信排名)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核查的结论为准。
3.4.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3.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5.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5需提供近 1 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近 1 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5.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同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同期进行的多个招标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招标项目(包括本招标项目在内)的投标均中标(或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只能按照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其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发出的原则来确定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如果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本招标项目发出的,则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即: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及时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 投标诚信要求
3.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间以行为发生时间为准,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3.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进入相关系统中核实登记和锁定情况,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根据核实结果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审查资料(社保证明、诚信信息、进粤登记信息除外)均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主体信息库”的资料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必须诚实守信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若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的,视为不诚信投标。
4.4、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5、本工程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投标报名
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7日,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报名。地址: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层。
报名需提交资料: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7日,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层。
6.2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300元。本次招标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任何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到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报名,报名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形式交入到指定账户:顺德农行大良支行,户名:董洁卿,账号:44-463700460014231,凭交费回单到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层领取招标文件、光盘。
7.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0000.00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上午10 时00分。
7.2地点: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地址: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层。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注: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7.4投标文件提交清单:
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②投标担保资料,包括:银行保函原件(注:单独提交,无须封装)
③投标报价文件。
④电子标书文件。
⑤投标报名回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勒流政务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勒流街道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镇街公告栏”栏目内发布、勒流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liu/)上公告。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投标报名回执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报名回执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在收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检查核对。如果在核对时未能提供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江义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757-25332026
地    址:勒流街道
邮    编:528322
 
招标代理: 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小姐                     
电  话:0757-22662288
传    真:0757-22662277
地    址: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大厦15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6369666
交易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
电    话:0757-25533379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及专用合同条款、招标控制价。
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附件:招标控制价
附件:其他文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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