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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湖南省·省本级][公开招标][勘察]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潭衡西高速公路全线勘察定界及调规项目[正在报名]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交通】[湖南省·省本级][公开招标][勘察]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潭衡西高速公路全线勘察定界及调规项目[正在报名] 【发稿时间 :2019-12-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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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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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 2019-12-09 2019-12-31
投标文件递交 2019-12-14 2019-12-31

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潭衡西高速公路全线勘察定界及调规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潭衡西高速公路全线勘察定界及调规项目已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2.1湖南省潭衡西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主线139.10km,连接线29km,附属设施309亩(具体数据以实际测量为准),途径湘潭市的湘潭县、雨湖区,衡阳市的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蒸湘区、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县3区、23个乡镇、97个行政区。
该线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全线设置了2座特大桥、大桥20座、中桥42座,11处互通、9个收费站、3对服务区、3对停车区、2处交警营地、1处监控分中心等。
2.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潭衡西高速公路全线用地测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用地报批及不动产登记发证、与调规相关的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
本次咨询服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1
项目主线139.10km,连接线29km,附属设施309亩。
潭衡西高速公路(包括但不限于)全线用地测量(包括主线、连接线、附属设施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现场踏勘、听证论证评审会、专家咨询等);用地报批(含补征和新增地报批);土地登记办证、与调规相关的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

本次招标咨询服务期限为:4个月(基本完成主线发证工作),其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签订合同一年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应具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名录中;具有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且资质的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或不动产测绘;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个线性工程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调规或测量或规划修改项目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2]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3]
、管理
[4]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窗口办理CA认证,完成CA绑定账号后,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交通项目半流程招标文件下载操作说明》,按操作说明进行网上报名后,按照外网招标公共发布的获取时间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un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具体开标室见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607013703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nsggz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楼1812室
邮 编:4100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email protected]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88770091(基本建设处)
传 真:0731-88770094(基本建设处)
邮 编:410004
2019年12月09日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应具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名录中;
4、具有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且资质的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或不动产测绘。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截止日)承担过1个线性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调规或测量或规划修改项目。

注:
1.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截止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列情形之一。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1、具有注册测绘执业资格证;
2、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1个线性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调规或测量或规划修改项目。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进场,否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其他主要人员
5人
1、具有土地或测绘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截止日)作为项目成员承担过1个线性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调规或测量或规划修改项目。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其他主要人员进场,否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附件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递交给招标人查验,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A(2)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A(2)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原文修改为: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2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技术能力: 0 分
业绩: 23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
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0.5+评标价平均值×0.5)×(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2%、3%、4%、5%五值中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6]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评分标准修改为:
2.2.4(1)
技术建议书
42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8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6.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8分。
对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5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对项目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5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8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6.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8分。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10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0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6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6分。
2.2.4(2)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计 12 分; 每增加一个满足招标文件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
其他主要人员
1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计 8 分; 每有一名其他主要人员增加一个满足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2.2.4(3)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 E2=0.1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分。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3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18.4 分;
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调规或测量或规划修改项目的业绩加 2.3 分,最多加 4.6 分。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9.3
评标结果
增加3.9.3款如下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9.4
评标结果
增加3.9.4款如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款第一段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
评标结果
增加3.9.5款如下: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4.0
重新招标
增加4款如下: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纲要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纲要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勘察纲要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勘察纲要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 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 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 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纲要部分计算出得分B;
(3) 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 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附件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潭衡西高速公路全线勘察定界及调
规项目
1 服务地点:湖南省境内。
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1湖南省潭衡西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主线139.10km,连接线29km,附属设施309亩(具体数据以实际测量为准),途径湘潭市的湘潭县、雨湖区,衡阳市的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蒸湘区、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县3区、23个乡镇、97个行政区。
该线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全线设置了2座特大桥、大桥20座、中桥42座,11处互通、9个收费站、3对服务区、3对停车区、2处交警营地、1处监控分中心等。
2.2项目背景:
因项目通车运营时间近8年之久、期间由于业主变更、设计变更、政策调整等一系列因素导致原始资料严重缺失。前期基础资料,还需中标单位到各级相关部门进行收集,如项目的批复红线、施工设计线、征地范围等相关基础资料。
2.3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下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潭衡西高速公路全线用地测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用地报批及不动产登记发证、与调规相关的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
本次咨询服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1
项目主线139.10km,连接线29km,附属设施309亩。
潭衡西高速公路(包括但不限于)全线用地测量(包括主线、连接线、附属设施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现场踏勘、听证论证评审会、专家咨询等);用地报批(含补征和新增地报批);土地登记办证、与调规相关的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

本次招标咨询服务期限为:4个月(基本完成主线发证工作),其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签订合同一年内完成。
[1]
线性工程:指铁路、公路、石油、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和索道等综合性的工程(招标文件中所列“线性工程”均作本条解释)。
[2]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3]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
[4]
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5]
注:本次招标招标文件获取和报名采用网上形式,投标文件采取纸质形式,开评标采取线下形式。网上报名时,交易系统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前填报完善的信息(如标段号、项目负责人等)不作为纸质投标文件的依据。招标人按规定收取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6]
注: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8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8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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