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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航道管理处智能环境监测系统示范工程标准研究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江苏省镇江市航道管理处的委托,现对江苏省镇江市航道管理处智能环境监测系统示范工程标准研究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镇江市航道管理处智能环境监测系统示范工程标准研究
项目编号:ZJHX-(2019)竞磋商字第52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简要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镇江市散货码头粉尘污染控制,加快推进覆盖镇江市港口的粉尘监测网建设,采购人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标准,开展智能环境监测系统示范工程标准研究并形成报告材料,明确采购人在散货码头粉尘污染监测系统建设的标准及监管方法,强化散货码头粉尘污染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安全监管机制,有效推进依法履职。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择优选择本项目研究单位。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2、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 1名。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以公告时间为准)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12月20日14:00 ;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 12月20日14 :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如通过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zjhxztb@163.com”,磋商文件费请汇至磋商保证金账户);
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时  间:自磋商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 12月16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杨益琴   联系电话:13605280672;0511-88083481;
标书答疑联系人:郭春燕   联系电话:18673505075;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省镇江市航道管理处
    地  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5700元(人民币伍仟柒佰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    号:9902000523782134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的政策。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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