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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龙游通”基层智慧治理与服务平台系统开发维护项目(二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龙游县委办公室(龙游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委托,就“龙游通”基层智慧治理与服务平台系统开发维护项目(二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向的磋商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OBZFCG2019-044
项目名称:“龙游通”基层智慧治理与服务平台系统开发维护项目(二期)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标项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1
“龙游通”基层智慧治理与服务平台系统开发维护项目(二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服务期三年
见磋商文件  第四章
98

三、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
3.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信用记录的使用
5.1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于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龙游县龙洲街道向阳世家小区68幢二楼)领取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磋商文件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龙游县龙洲街道向阳世家小区68幢二楼)报名。 
注:⑴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仍可购买询价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⑵如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的,采购组织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六、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磋商文件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可下载。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19年12月2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七、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19年12月26日17:00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自行关注。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12月31日09: 30时前送交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2(龙游县龙翔路39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范女士。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09:3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九、开始磋商的有关信息:
开始磋商时间:2019年12月31日09:30时。
磋商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2(龙游县龙翔路39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
十、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15957048290
联系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向阳世家小区68幢二楼
中共龙游县委办公室(龙游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3567030101
十一、招标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十二、其他
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 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3. 供应商对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电话:0570-7011687)。   
招 标 人:中共龙游县委办公室(龙游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2月18日
http://www.zjzfcg.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6345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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