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排查和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排查和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排查和评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满城区农业局
行政区域 满城县 公告时间 2019年12月17日 17: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18日 12:32至2019年12月24日 12:32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开标时间 2020年01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 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满城区育才南街610号)
预算金额 ¥151.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 满城区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满城区玉川西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华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排查和评估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123260020062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满城区农业局
采购人地址:满城区玉川西路2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河北华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预算金额:151.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1月0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12-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12-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满城区育才南街610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中需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并具有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的技术和能力;3、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量工程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注册测绘师资格;4、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单位须具有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月以来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单位须具有近六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及近六个月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1、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2、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3、质疑、投诉:(1)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提出质疑的投标单位(以下简称质疑投标单位)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3)潜在投标单位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单位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5)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6)质疑、投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