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18年花卉及摆花辅材定点采购合同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20191202002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县奥景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18年花卉及摆花辅材定点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191202002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2-11 —— 2020-12-1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时间:按照采购人的具体通知要求交货及栽植。 交货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456.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456.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456.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456.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456.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456.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456.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456.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456.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456.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456.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456.8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人分理处(长沙县奥景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8201040000007918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中标人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花卉的验收标准: 1.1严格按照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不得变更品种。 1.2采购人按照清单对每株花卉进行清点,如不符合要求则马上退货。 1.3花卉要新鲜、花色鲜艳、叶色浓绿,不能出现萎焉、失水现象。 1.4不能出现表皮损伤的现场。 2、中标人每次供货并栽植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花卉的品种、规格、胸径(地径)、苗高、分枝情况、枝下高、冠幅等情况,对各品种花卉的数量进行清点,对各品种花卉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天为完成供货日期,并办理签收手续;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如果中标人有三次无正当理由或者采购均逾期不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规格花卉材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定点供货资格。 3、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本项目中的所有产品由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对产品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中标人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如发生货物数量缺少,送达时间延误,质量不合格等情况,采购人可拒绝签收,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6、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三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3、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19.12.11-2020.12.10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由于合同总价有变(投标清单不变),按附件签署的协议金额据实结算,全年结算金额不超于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3、由于长沙市政府采购服务平台续签合同系统,项目属性默认为服务类项目,不可修改货物类项目,采购计划明细计量单位数量有误,计量单位应为1/项,特此说明。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附件列表:
合同标的及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