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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合水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镇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和平县合水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镇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和平县合水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镇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2019】36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用EPC建设模式。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共和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和平县合水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镇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和平县合水镇。
2.3 工程规模: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产业发展配套工程、景观工程、道路硬底化工程、饮水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约1000.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EPC招标最高限价为942.68万元,其中:
2.4.1建安工程费以924.68万元为最高限价(不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不可预见费)。
2.4.2设计费以18.00万元为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控制价(包括控制价总价、控制价费率)的为无效投标。
2.4.3本招标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限额投资,最终的金额以和平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2.5 工期要求: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均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本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列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本招标项目开发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合格书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筑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园林景观等和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
注明:①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须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如需通过规划委员会审议,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②中标人调整设计方案时,调整3次后,还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必须更换设计团队。更换设计团队后调整3次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由中标人向社会征集设计方案,征集的设计方案须经招标人确认,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③设计费包含人工费、打印费、初步设计专家论证费,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中标人完成的相关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它费用及税金,不再考虑其他任何收费调整(不含预算编制)。
(二)施工部分
(1) 按照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园林景观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中标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2) 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3) 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
(4) 配合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份数按招标人要求);在本招标项目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招标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
2.7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招标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符合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 CJJ/T82-2012)、《河源市房屋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实施办法》(河规建通[2017]40号)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1)、(2)的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①、③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②、③的资质:
①建筑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①、②、③的资质: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③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或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拟派本招标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拟派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3.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挂网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拟派本招标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2019年9月-2019年11月的人员社保证明。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4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投标人拟任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4、投标报名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办理网上投标报名。(联合体报名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申报)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3日09:00至2019年12月19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17: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2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必须提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9年12月13日9:00至2020年1月16日16: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参加开标会,并自带单独一份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5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河源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中标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6.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所涉及全部相关人员在2019年9月-2019年11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资质或资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10:00,地点为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10楼)。
7.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和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
 
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河源市建设大道锦天大厦十五楼IJ室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地    址: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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