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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庐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2019年度工程劳务协作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合肥庐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2019年度工程劳务协作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庐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2019年度工程劳务协作项目(一标段)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庐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2019年度工程劳务协作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编号:19AT011380075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19年4月1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项目名称
合肥庐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2019年度工程劳务协作项目
项目编号
19AT0113800750
标段名称
一标段
标段编号
19AT0113800750-01
招标人
合肥庐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19年4月18日09:30
第一名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
名称
合肥志伟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单价合计(元)
532.00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天)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二名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
名称
合肥市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价合计(元)
530.00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天)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4月28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参选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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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庐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2019年度工程劳务协作项目(二标段)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庐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2019年度工程劳务协作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编号:19AT011380075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19年4月1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项目名称
合肥庐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2019年度工程劳务协作项目
项目编号
19AT0113800750
标段名称
二标段
标段编号
19AT0113800750-02
招标人
合肥庐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19年4月18日09:30
第一名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
名称
合肥路通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单价合计(元)
474.00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天)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二名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
名称
合肥志伟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单价合计(元)
476.00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天)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三名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
名称
合肥市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价合计(元)
474.00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天)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4月28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参选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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