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静海智能产业园VR视频(项目编号:HLZC-2019-075)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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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静海智能产业园VR视频 (项目编号:HLZC-2019-07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委托,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静海智能产业园VR视频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静海智能产业园VR视频 2.项目编号:HLZC-2019-075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是1992年6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省级开发区。县开发区始终坚持“规模做大、产业做强、机制做活、服务做优、环境做美“的园区发展战略,以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生态立县、文化兴县"发展战略为指导,坚持以规划为引领,以招商为主线,以项目为支撑,以创新为动力,积极实施强区战略,使园区呈现出引资持续增加、产业加速集聚,环境日趋优化、实力明显增强的良好局面。 为集中展示静海经济开发区蓬勃的发展态势,从视觉宣传上实现开发区形象大提升,同时借助全球智慧生活设计大赛溢出效应,提高静海经济开发区在海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拟静海智能产业园VR视频。
三、项目预算 47.99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单位须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截止至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有效截图。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12-13到 2019-12-2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万达广场A座1002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电话咨询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12-24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2-24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万达广场A座1002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工 2.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静海开发区金海道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万达广场A座1002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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