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域移动健康综合服务平台(支付项目)(第1次)遴选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佛山市卫生计生局拟以公开遴选方式确定第三方合作单位开展区域移动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合作单位投标。现将本项目遴选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一、遴选项目名称: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域移动健康综合服务平台
二、遴选项目预算金额:¥0元。本次项目只接受预算金额为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遴选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遴选时间及地点
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月17日上午9:00
遴选时间:2019年1月17日上午10:00
遴选地点:佛山市卫生计生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机关大院13号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805813
参加遴选会人员:遴选申请人、监督人、专家组。
五、遴选会申请人要求
1.申请人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遴选申请人只能委派一名代表参加遴选会,参加人员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人员。委托代理人须带遴选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遴选前经监督人检验其合法的身份后方可参加遴选会。
4.遴选申请人须在遴选会开始之前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遴选申请人需准备一式5份(1正4副)投标文件密封带至遴选会现场。
六、遴选确定供应商的方法和程序
1.遴选专家组根据项目遴选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所有遴选专家独立评分相加除以专家总人数(即平均分算法)为最终得分。
3.最终得分最高者为本次采购项目中标人。
附件: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域移动健康综合服务平台项目遴选需求及评分标准
佛山市卫生计生局
2019年1月10日
一、遴选项目名称: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域移动健康综合服务平台
二、遴选项目预算金额:¥0元。本次项目只接受预算金额为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遴选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遴选时间及地点
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月17日上午9:00
遴选时间:2019年1月17日上午10:00
遴选地点:佛山市卫生计生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机关大院13号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805813
参加遴选会人员:遴选申请人、监督人、专家组。
五、遴选会申请人要求
1.申请人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遴选申请人只能委派一名代表参加遴选会,参加人员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人员。委托代理人须带遴选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遴选前经监督人检验其合法的身份后方可参加遴选会。
4.遴选申请人须在遴选会开始之前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遴选申请人需准备一式5份(1正4副)投标文件密封带至遴选会现场。
六、遴选确定供应商的方法和程序
1.遴选专家组根据项目遴选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所有遴选专家独立评分相加除以专家总人数(即平均分算法)为最终得分。
3.最终得分最高者为本次采购项目中标人。
附件: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域移动健康综合服务平台项目遴选需求及评分标准
佛山市卫生计生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