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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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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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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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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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20191010001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区市政工程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191010001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3 |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3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壹万柒仟肆佰柒拾伍元肆角叁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本项目为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天心区裕南街206号),其中主体办公6层1栋,地上停车坪1个,出入口3个;本次物业服务涵盖安保、保洁及日常维修等内容。服务期一年
合同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3年(一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2-16 —— 2020-12-15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市政工程管理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0,说明:最后一个月支付全年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6010154800001796)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7.违约责任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从第二个月起,采购人每月组成考核小组按本项目考核细则对成交供应商的物业服务进行考核,物业管理服务费将结合考核结果扣除每月服务考核违约金额后,按每年1月支付上一年度物业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裕南街206号 | 地址: | 青园路506号 |
法定代理人: | 罗建民 | 法定代理人: | 吴兰玉 |
委托代理人: | 唐媛 | 委托代理人: | 宾娟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0731-85623051 |
传真: | 0731-85144112 | 传真: | 0731-85623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