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泰兴市振泰路(澄江路至阳江路段)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E3212830362001975 | 项目名称 | 泰兴市振泰路(澄江路至阳江路段)道路工程 |
标段编号 | E3212830362001975001003 | 标段名称 | 一标段向阳路至阳江路(K1+300~K2+568)施工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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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12月1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12月24日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泰兴市振泰路(澄江路至阳江路段)道路工程的一标段向阳路至阳江路(K1+300~K2+568)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12830362001975001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振泰路(澄江路至阳江路段)道路工程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振泰路(澄江路至阳江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现委托泰兴市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向阳路至阳江路(K1+300~K2+568)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振泰路(向阳路至阳江路) (2)规模:振泰路(向阳路至阳江路)北起阳江路,与向阳路平交,道路全长 1868m,规划红线宽 42m,具体断面形式为:3m 人行道+4m 非机动车道+3m 侧分带+22m 机动车道+3m 侧分带+4m 非机动车道+3m 人行道,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按城市主干路设计,跨东风河桥 1 座。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向阳路至阳江路(K1+300-K2+568)工程造价约54276196.52元,道路全长1268m,规划红线宽 42m,主要包括土方、道路、雨水、污水、交安设施、路灯、强弱电等工程内容。二标段向阳路至阳江路(K0+700-K1+300)工程造价约37422159.50元,道路全长600m,规划红线宽 42m;东风河桥梁全长 36.04m,跨径组成为 10+10+10 米三跨简支梁桥,主要包括土方、道路、雨水、污水、桥梁、交安设施、路灯、强弱电等工程内容。投标人可参加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月10日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土方、道路、雨水、污水、交安设施、路灯、强弱电等工程施工。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0%,第二次付款按决算资料报送时间(以甲方受理时间为准)一年后的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20%,经审计局审计后余款在第二次付款一年后支付。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和建设方代表签证。 因甲方原因(拆迁、交地等)在合同工期内不能完成合同内承包内容的,具备阶段性验收条件的路段,可参照竣工验收项目付款;不具备阶段验收条件的,在合同竣工时间的当年年底可支付已完工作量的 42%(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第二年12月底按已完工作量付至56%;第三年付至已完工作量的63%,余款在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付清。已完工作量由甲方按中标价核定,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和建设方代表签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12月18日 0:00时起,至2019年12月24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 地址:
| 曾涛路162号
| 联系人: 电话:
| 谢安娜 0523-87771911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兴市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日期:
| 2019年12月16日
| 资格审查详见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doc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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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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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 [0] 泰兴市振泰路(澄江路至阳江路段)道路工程的一标段向阳路至阳江路(K1+300~K2+568)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12830362001975001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振泰路(澄江路至阳江路段)道路工程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振泰路(澄江路至阳江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现委托泰兴市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向阳路至阳江路(K1+300~K2+568)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振泰路(向阳路至阳江路) (2)规模:振泰路(向阳路至阳江路)北起阳江路,与向阳路平交,道路全长 1868m,规划红线宽 42m,具体断面形式为:3m 人行道+4m 非机动车道+3m 侧分带+22m 机动车道+3m 侧分带+4m 非机动车道+3m 人行道,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按城市主干路设计,跨东风河桥 1 座。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向阳路至阳江路(K1+300-K2+568)工程造价约54276196.52元,道路全长1268m,规划红线宽 42m,主要包括土方、道路、雨水、污水、交安设施、路灯、强弱电等工程内容。二标段向阳路至阳江路(K0+700-K1+300)工程造价约37422159.50元,道路全长600m,规划红线宽 42m;东风河桥梁全长 36.04m,跨径组成为 10+10+10 米三跨简支梁桥,主要包括土方、道路、雨水、污水、桥梁、交安设施、路灯、强弱电等工程内容。投标人可参加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月10日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土方、道路、雨水、污水、交安设施、路灯、强弱电等工程施工。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0%,第二次付款按决算资料报送时间(以甲方受理时间为准)一年后的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20%,经审计局审计后余款在第二次付款一年后支付。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和建设方代表签证。 因甲方原因(拆迁、交地等)在合同工期内不能完成合同内承包内容的,具备阶段性验收条件的路段,可参照竣工验收项目付款;不具备阶段验收条件的,在合同竣工时间的当年年底可支付已完工作量的 42%(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第二年12月底按已完工作量付至56%;第三年付至已完工作量的63%,余款在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付清。已完工作量由甲方按中标价核定,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和建设方代表签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12月18日 0:00时起,至2019年12月24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 地址:
| 曾涛路162号
| 联系人: 电话:
| 谢安娜 0523-87771911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兴市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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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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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年12月16日
| 资格审查详见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doc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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