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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19〕5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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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津财采投决〔2019〕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和地址
投诉人:济南吉象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28666号
被投诉人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被投诉人2:天津市聋人学校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正义道
相关供应商:北京亮耳听力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617
二、基本情况
1.投诉涉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日期:
(1)天津市聋人学校寝室报警设备项目(项目编号: TGPC-2018-A-0800)
(2)采购日期:
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8年11月26日
评审日期:2018年12月11日
采购结果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1日
2.主要投诉事项:
(1)开标过程没有在截止时间公布所有供应商的首次报价,我公司认为此环节是不公开不公平的。
(2)本次为竞争性磋商,但在整个评审过程中,并未对我公司技术问题进行磋商,只是片面的解释响应文件的符合性问题。符合性审查后,没有通知我公司进行最终报价。
(3)成交公告发布后,我公司对成交供应商产品明细提出质疑,此格式并非是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缺少产品的品牌、产地、制造商信息。根据此公告中的明细表,成交人所报交换机、保护器、电源均与门铃同型号,以上三项产品均在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目录中,须具有CCC认证,但成交人产品型号非CCC认证产品。
三、处理依据和处理结果
经审查,关于投诉事项1、 2、3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执法机关名称和公告日期
1.执法机关名称:天津市财政局
2.公告日期: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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