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福建段)建管甲供物资工机具(汽车、办公用品)招标(台式计算机等)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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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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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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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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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福建段)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工机具(汽车、办公用品)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投标人:
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福建段)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工机具(汽车、办公用品)二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QNGJJ-2019-04),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的监督下,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该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中标候选人 | 推荐排序 |
QC04 | 流标 | |
BG01 | 河北铁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 |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18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591-87050716
电子邮箱:CRM_WF@163.com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0791-87027068、87029228(传真)
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