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QDZC20192222_0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杂粮中心空调采购A杂粮中心空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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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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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DZC20192222
计划编号:ZCB20192231
甲方: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乙方:大庆海运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DZC20192222大庆市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杂粮中心空调采购A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 采购品目、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二、付款方式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成交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三、保质期/服务期
整机包修六年。
四、验收
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在履约期满之日起两周内,由采购单位完成验收工作并提交全部验收资料。
验收标准:
1、按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卖方应提供装箱单、合格证或进口设备报关单、商检证明等;
2、提出异议时间:
3、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合同鉴证及验收手续,而导致履约问题和付款不及时等后果,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义务的,将被追究违约责任。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大庆海运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博学大街24-22号联想科技城A-6商服65号
法定代表人:郑喜群 法定代表人:姜成福
委托代理人:汤华成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8245995229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6902100135730000018
签订时间: 2019年12 月17 日 签订时间:2019年12月17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项目编号:DZC20192222
计划编号:ZCB20192231
甲方: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乙方:大庆海运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DZC20192222大庆市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杂粮中心空调采购A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 采购品目、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货物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履约期限 |
海尔 KFR-72LW/17GDD21AU1 | 海尔 KFR-72LW/17GDD21AU1 匹数 3匹 制冷量(W) 7200(900-8900) 制热量(W) 9500(900-11270) 电辅助加热 2500 适用面积(㎡) 33-50 除湿量(×10-3m3/h) 4.25 循环风量(m3/h) 1200 | 台 | 2.0 | 7470.0 | 14940 |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
海尔 KFR-50LW/17GDD21AU1 | 海尔 KFR-50LW/17GDD21AU1 匹数 2匹 制冷量(W) 5300(800-6900) 制热量(W) 7200(800-8100) 电辅助加热 2100 适用面积(㎡) 23-34 除湿量(×10-3m3/h) 2.95 循环风量(m3/h) 1000 | 台 | 4.0 | 7280.0 | 29120 |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
海尔 KFR-35GW/20MCA22A | 海尔 KFR-35GW/20MCA22A 匹数 1.5匹 制冷量(W) 3500(300-4220) 制热量(W) 4500(300-5620) 电辅助加热 1100 适用面积(㎡) 15-20 除湿量(×10-3m3/h) 2.07 循环风量(m3/h) 700 | 台 | 2.0 | 3550.0 | 7100 |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
合计 | 伍万壹仟壹佰陆拾元整 | |||||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成交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三、保质期/服务期
整机包修六年。
四、验收
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在履约期满之日起两周内,由采购单位完成验收工作并提交全部验收资料。
验收标准:
1、按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卖方应提供装箱单、合格证或进口设备报关单、商检证明等;
2、提出异议时间:
3、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合同鉴证及验收手续,而导致履约问题和付款不及时等后果,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义务的,将被追究违约责任。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大庆海运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博学大街24-22号联想科技城A-6商服65号
法定代表人:郑喜群 法定代表人:姜成福
委托代理人:汤华成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8245995229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6902100135730000018
签订时间: 2019年12 月17 日 签订时间:2019年12月17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