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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业务一体化二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主要内容
    采购人: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19】12—代0059
    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业务一体化二期
    采购主要内容:
      在满足新基金财会制度和机构职能的要求下,结合医保基金财务管理的实际需求,实现基金财务业务全面一体化管理。主要内容包含: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应用管理软件平台、基金财务信息门户、基金账务处理系统、基金报表管理系统、医保财务业务一体化、医保财务银行一体化、两表合一报表管理、辖市信息上报管理、基金运行监管分析。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在满足新基金财会制度和机构职能的要求下,结合医保基金财务管理的实际需求,实现基金财务业务全面一体化管理。主要内容包含: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应用管理软件平台、基金财务信息门户、基金账务处理系统、基金报表管理系统、医保财务业务一体化、医保财务银行一体化、两表合一报表管理、辖市信息上报管理、基金运行监管分析。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项目建设是以现行的基金财务业务一体化系统为基础,根据基金新财会制度要求及单位实际基金财务业务管理需要进行功能扩展与提升,建设内容中的信息门户、账务处理、报表管理、两表合一等模块须在2020年1月开始运行,财务业务一体化和财务银行一体化业务模块也需在2020年10月份开发完成并上线运行,其中还涉及与业务系统及银行的对接调试及历史数据迁移,时间紧任务重。因此,为降低项目风险,提高项目质量,从项目建设时间的紧迫性、业务的延续性、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及对医保基金财务业务专业知识的理解深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镇江市新创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国投商务广场商办楼A座11层)
      供应商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国投商务广场商办楼A座11层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本项目建设具有专业性,要求承建方必须十分了解镇江医保基金业务及财务管理情况,现行的基金财务业务一体化系统由2011年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向镇江市新创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采购,由该公司开发实施完成运行至今并长期提供系统运维服务,另外镇江地区医保基金财务系统建设都是由该公司承建和运维,在多年的服务期间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深刻理解医保基金业务及财务管理需求,所提供的良好的运维服务,也得到了用户的一致认可。只有镇江市新创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能在短时间内快速领会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及目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建设,达到本次项目的建设目标。因此,本项目具有唯一性。2、本项目建设内容中的信息门户、账务处理、报表管理、两表合一模块须在2020年1月上线运行,业财一体化和医银一体化业务模块也需在2020年10月份开发完成并上线运行,其中还涉及与业务系统及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对接调试,时间紧任务重。只有现行系统的建设实施服务商-镇江市新创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能够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因此,本项目具有唯一性。3、本次二期项目建设以现行的基金财务业务一体化系统为基础进行功能扩展与提升,建设过程中涉及对历史数据进行迁移和校验,必须要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延续性,实现平稳过渡和安全运行,镇江市新创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作为现行系统的开发、实施、运维服务商,十分了解系统的数据结构,只有镇江市新创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大量的数据清理、调试、核对工作。因此,本项目具有唯一性。
      综上,专业人员一致认为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业务一体化二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镇江市新创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采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姓名
单位
职称
1
薛维华
镇江市财政局
高级
2
陈玉亮
江苏科技大学
高级
3
丁剑平
镇江市人防办
高级
    六、公示的期限:
      2019年12月20日00:00至2019年12月26日00:00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
      财政部门联系人:徐志伟 联系电话:0511-80909957 联系地址:
镇江市南山路66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联系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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