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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岸.熙墅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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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新海岸.熙墅湾已经连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新海岸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海岸.熙墅湾B区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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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海滨大道以北,东哨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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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8314平方米;A10#总建筑面积266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45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25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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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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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31510200102-BD-007 | 新海岸.熙墅湾B区工程总承包(EPC) | 新海岸.熙墅湾B区工程总承包(EPC);详见招标文件。 | 106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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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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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海岸.熙墅湾B区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投发【2014】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海岸.熙墅湾B区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区海滨大道以北、东哨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742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2481平方米,其中沿街公共建筑面积13842平方米,5层;幼儿园等建筑面积4141平方米,3层;住宅建筑面积75250平方米,4层、18层;地下室建筑面积34187平方米,地下1层,人防工程面积为10625.93平方米,6级。 2.1.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2488万元;其中:设计费等投标限价700万元;施工费投标限价41788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0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包括:初步设计时间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0 年 2 月 3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0 年 3 月 6 日(具体单项工程的开工日期见甲方通知),工程竣工日期: 2022 年 12 月 28 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基坑支护、绿化景观、人防设计、室外附属物及配套设施设计工作,沿街公建部分还包括幕墙、内装、亮化等专业设计和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等; 2)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本项目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施工; 4)施工期BIM技术应用; 5)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6)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②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建筑企业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或具有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是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5〕16 号文:投标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 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省内投标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投标人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3.3.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 承诺书)。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3.6苏建招函【2018】17 号文,投标人无需到检察院进行行贿行为查询,需自行承诺。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 承诺书) 注:自行承诺时间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推。 3.3.7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3.3.8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应当包括2019 年6 月至2019 年11 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施工项目部人员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要求执行。 3.3.9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3.10依据苏建规字〔2010〕7号、连建管[2018]215号文,江苏省外施工企业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省外企业注册建造师应当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 3.3.11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1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5.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 12 月 20 日至2019年12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投标人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年1 月20 日 10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 注意事项 9.1本次招标不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提供5套完整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商务标(含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经济标、方案深化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资格审查文件应分别单独装订密封。 9.2本项目技术标内容包含:方案深化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方案深化设计文件与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分别单独装订密封)。 9.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联系人:孙莉莉18005133017)和江苏翔晟(联系电话:江苏CA总部(南京)025-96010)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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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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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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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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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获取地点 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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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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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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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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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新海岸房地产开发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连云区墟沟石门桥东侧四海大厦 | 地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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