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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人民路(宿松路-龙湖路)综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宿松县人民路(宿松路至龙湖路)综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松县人民路(宿松路-龙湖路) 综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 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松发改许可【2019】33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 宿松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C-AQSS-2019-083-1
2.2项目名称:宿松县人民路(宿松路-龙湖路) 综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3建设地点:宿松县孚玉镇
2.4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西起宿松路,东至龙湖路,全长2.334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K0~K1+740段人民路(宿松路~古塔路)道路红线宽34~36米;K1+740~K2+334段人民路(古塔路~龙湖路)道路红线宽40米。路幅型式:三幅路型式,双向六车道;计算行车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设计年限:沥青砼路面为15年;交通等级:重;路面设计标准轴载:行车道为BZZ—100;抗震标准:按地震烈度6度设防;道路横坡:行车道横坡为1.5%,双向坡,坡向路边,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横坡为2%,坡向路中。建设总投资约14990.4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8224.18万元,强弱电管线迁改工程费用5006.30万元,建设其他费用1046.10万元,预备费713.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2.5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含测绘、勘察、勘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建设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包括消防设施)、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沟土建工程等(不包括强弱电管线迁改工程费用)。
2.6计划工期:12个月。勘察、设计阶段2个月(设计前期工作至施工图审查完成的全部时间);施工阶段10个月。
2.7招标类别: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8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还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市政行业工程甲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 ①和② 项业绩或具备以下 ③ 项业绩
①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工程总投资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②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两者之一)。
③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两者之一)
3.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且无在建或中标待建工程。近3年内承建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安全事故;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设计类注册工程师(道路或给水排水或结构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燃气、机电等专业职称)。
3.3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以下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被限制有效期限内:
①被安徽省级及以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
②被安庆市市级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
③被宿松县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
(2)截止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
①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相关部门处理文件为准)。
注: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须出具第(1)(3)等两种情形的书面承诺函。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入库企业投标,未入库的企业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以便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 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7870235,联系人:黄先生。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于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 1 月8日18:00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进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4.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费用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4009980000,QQ:4008503300。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前来我公司开具发票时请提供:所报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纳税识别号以及交易平台系统中支付成功的交易流水号;请投标人及时前来我公司开具发票。】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2020年 1 月 9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上传、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宿松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府西街
联系人:洪先生  朱先生
联系方式:0556-5663653  18855657576
7.2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718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手机:13855182922电话:15324484747
8.其他说明
8.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8.2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8.3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后,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8.4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方式
8.5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6未按要求缴纳工本费,或按要求缴纳工本费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8.9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9. 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拾万元 ,须在2020年 1 月 9日09时00分之前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至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行名称: 徽商银行宿松支行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692901021000019658013250
 
 
                     
 
                                            宿松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盖章)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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