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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城区新华东路环卫作业及绿化管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ZH020B002)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 潮阳区城区新华东路环卫作业及绿化管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3-202003-002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阳区城区新华东路环卫作业及绿化管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473,302.92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服务内容:潮阳区城区新华东路环卫作业及绿化管养服务
2、服务要求:新华东路全路面范围(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生态停车带、配套绿化等)的清扫保洁,并将所收集的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站,以及对新华东路全路段的绿化(行道树、绿带树木、花草等)进行养护,保持总体景观良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4、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473,302.92元/年(其中,道路路面保洁及洒水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326,650.17元/年,道路绿化管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146,652.75元/年),预算金额包括所提供服务的人工、设备、耗材、税金、杂费和管理费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或《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以及绿化造林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③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④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5、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3月24日 至 2020年03月3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3 月 24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3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人:郑志华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754-88789738邮编:515041
(三)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公园路住宅区7幢
联系人:陈坚泉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编:5151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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