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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火车站站区枢纽工程西广场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芜湖火车站站区枢纽工程西广场智能化工程 
项目编号
WH01GC2020ZN6775 
标段名称
芜湖火车站站区枢纽工程西广场智能化工程 
标段编号
WH01GC2020ZN6775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政务文化新区66号B区3楼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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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00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25楼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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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0年03月18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浩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6599780.7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汪强 
证书编号:皖134141902616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30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新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6592657.22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盛日新 
证书编号:皖162151503207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30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宜介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6599780.7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王昭 
证书编号:皖134181901416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30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福建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安徽华夏显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修改了(2)计算机网络系统中030501012005项交换机项目特征。
3、安徽云知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修改了(2)计算机网络系统中030501012005项交换机项目特征。
4、安徽易中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B证不在有效期内,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安徽立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6、江苏盛泰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修改了(2)计算机网络系统中030501012005项交换机项目特征。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随机抽取的10家投标单位:1、江苏盛泰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安徽宜介科技有限公司;3、安徽浩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安徽明泽建设有限公司;5、安徽新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安徽路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7、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8、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浙江迈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江西广旭建设有限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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