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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20-011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
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3-27 18:00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0-03-30 至 2020-04-03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蓝宝石大酒店写字楼18楼1803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报名时的授权人必须与招投标时的授权人一致)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20-011-1
分包名称: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09 15:00
开标时间
2020-04-09 15: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蓝宝石大酒店写字楼18楼1803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西宁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城西区海湖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蓝宝石大酒店写字楼18楼1803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收款人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63001373637050216012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6304026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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