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分中心实验室工艺装饰、安装工程项目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分中心实验室工艺装饰、安装工程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423202000001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3-17 15:47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人 | 盐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采购人地址 | 盐源县盐井镇政府街169号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行业划分: | E509 |
成交日期 | 2020-03-17 13:30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20-01-21 14:38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高霞(评审小组组长)、王倩、魏浩、胡静、曾道艳(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
评审时间 | 2020-03-12 10:00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用途:用于盐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计的建筑物,办公区域约941.02m2,共约997m2工艺装饰、安装工程。二、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该工程位于盐源县盐井镇泸沽湖大道、盐湖公园旁,为实验室装饰工程面积约997m2,总投资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3万元。三、合同履行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盐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分中心实验室工艺装饰、安装工程;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详见本公告备注内容.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睿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石人北路52号1幢1层3-1号;中标金额:成交下浮比例: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下浮2%,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5919元 |
采购文件 | |
评审情况 | |
其他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3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3元(其中规费32520.35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9528.48元、暂列金85502.81元、设计服务费40000元为不可竞争费用);盐财采备案:〔2020〕6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盐源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4-6363301。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21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01。九、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主要成交内容:盐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分中心实验室工艺装饰、安装工程;服务要求:1.完全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施工过程中出现隐蔽施工的,隐蔽项目完工后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3.对于本工程原材料进场检验、隐蔽工程、施工关键工序等由采购人委托的监理进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如出现未按照磋商相应文件质量要求提供合格产品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直至产品合格为止;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影响工程质量的,供应商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等相关要求。十一、成交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注: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