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0744]五华县安流、华城、河东、潭下、龙村五个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EPC)总承包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五华县安流、华城、河东、潭下、龙村五个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0-074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东昇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梅州市恒通建设有限公司(成)华南创图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五华县鸿晟工程有限公司(成)四川高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广东创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广东利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睿博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五华县食品公司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联系电话:0753-4435883 | |
联系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71号建设大厦 |
附件: | 1.评标报告(无专家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