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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市政维护劳务采购标段六(洋学片区道路路面维护作业)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GK-20200312009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启恒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市政维护劳务采购标段六(洋学片区道路路面维护作业)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00312009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市政维护劳务采购标段六(洋学片区道路路面维护作业) 其他服务 乙方负责甲方洋学片区维护管理所路面日常维护作业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具体技术要求和规范化作业流程开展维护作业工作(甲方维护管理所名称及范围因工作需要可能发生变动)。具体工作任务有:1、市政道路路面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2、各种市政道路路面及其附属设施的数字化案卷、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市区110案卷和中心巡查督办工单的处置工作。3、汛期的片区日常巡查及积水处置工作。4、甲方交办的政治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零壹万叁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一)项目名称:  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市政维护劳务采购标段六(洋学片区道路路面维护作业)   
(二)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003120097   
(三)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佰零壹万叁仟陆佰元整
(四)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五)项目内容:乙方负责甲方洋学片区维护管理所人行道、平侧石及其附属设施日常维护作业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具体技术要求和规范化作业流程开展维护作业工作(甲方维护管理所名称及范围因工作需要可能发生变动)。具体工作任务有:
1、市政道路路面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
2、各种市政道路路面其附属设施的数字化案卷、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市区110案卷和中心巡查督办工单的处置工作。
3、汛期的片区日常巡查及积水处置工作。
4、甲方交办的政治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4-01 —— 2021-03-31
3.2 履行地点:洋学片区维护管理区域或根据工作实际科调整任务范围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逐年一签,2020年4月1日起到2021年3月31日止。在此期间,乙方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年度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经甲方督查和考核,服务单位无违反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要求和标准的行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服务情况良好则续签招标期限内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每月十五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贺龙支行(长沙启恒劳务服务有限公司:59636175403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a.服务队伍由30名18-60岁周岁的身体健康的男性人员组成,需常驻片区所在地提供服务,且队伍保持相对稳定。
b.组成人员须具备人行道、盲道、缘石坡、路沿石、侧平石、障碍设施等铺设、安装技能。
c.组成人员中,包含满足维护工作需要的安全员、驾驶员、喷油工、普工及铣刨机、压路机操作人员,人员确定后报采购人备案,更换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并确认其有市政施工的相应技能。
d.特殊岗位为驾驶员需持证上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根据工作纪律、人员到位、生产安全情况要求,按《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市政维护劳务队伍管理办法》进行考核与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依据《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市政维护劳务队伍管理办法》对乙方劳务队伍进行管理和考核。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劳务派遣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如实反馈乙方人员工作情况。
(3)甲方有权合理选择、更换和辞退相关工作人员。合同期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无合法劳动关系的;
?乙方劳务派遣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调配,且乙方不积极配合解决的;
?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且乙方不积极配合解决,承担赔偿责任的。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合同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无故拖欠、克扣。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人员的人格尊严,并为乙方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
(3)甲方若安排乙方承担责任范围外的工作(政治性任务及应急工作除外),甲方有义务支付乙方相应的额外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支付劳务费用,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克扣。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工作必要的工具。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的约定范围外的工作(政治性任务及应急工作除外),若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约定范围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理的额外费用。
(4)因经济发展,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上升,乙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费用,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义务
(1)乙方须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具备市政维护技能的劳务队伍担任维护工作,人员确定或发生变更后,乙方人员须及时报甲方备案。
具体要求如下:服务队伍由30名18-60岁周岁的身体健康的男性人员组成,需常驻片区所在地提供服务,且队伍保持相对稳定。组成人员须具备人行道、盲道、缘石坡、路沿石、侧平石、障碍设施等铺设、安装技能。组成人员中,包含满足维护工作需要的安全员、驾驶员、喷油工、普工及铣刨机、压路机操作人员等,人员确定后报采购人备案,更换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并确认其有市政施工的相应技能。特殊岗位为驾驶员需持证上岗。
(2)乙方须承担派遣员工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劳务人员的派遣、报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负责决定。
(3)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调度指挥,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标准作业,遵守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规则。
(4)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临时应急用工的需要,临时应急用工按照实际工作量与市政定额标准实时结算。
(5)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上岗前须有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且每年例行体检一次,体检合格方能上岗。
(6)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必须与乙方有合法劳动关系和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人员。乙方须负责购买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合同期内乙方所派遣劳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劳务纠纷、工伤及因重大疾病身故等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在合同履行中,乙方所派遣的劳务人员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期保质完成服务项目和工作。
(9)乙方劳务人员若对甲方有违法行为,乙方须全力予以解决。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整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4月1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1)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社保费可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单位部分及购买商业保险,按人均不超过800元支出。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路望岳街道诚兴园5栋5楼 地址: 芙蓉中路二段98号明城国际中心4219房
法定代理人: 单旭红 法定代理人: 唐丹辉
委托代理人: 曾世凡 委托代理人: 袁佳斌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3993609
传真: 0731-88820260 传真: 0731-83993609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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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市政维护劳务队伍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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