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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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第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株洲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附属工程自本补充通知发布之日起,恢复招投标活动,并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针对本招标项目工程获奖加分事项,根据书面咨询省住建厅和市建筑业协会后的书面回复,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条工程获奖加分修改为:本项目对神农奖、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企业获奖进行加分,其他奖项均不予加分。
2、本招标项目的类似项目修改为:近三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3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修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投标有效期修改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投标担保第(2)点修改为: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当足够覆盖投标有效期。即投标保函的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或之前的日期,投标保函有效期截止日期应为2020年7月16日或该日之后的日期。投标保函的开立日期(即落款日期)应早于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
5、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4月17日9时00分。计划开工日期修改为2020年4月23日 。
6、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和本补充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株洲市国盛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附件:
补充通知第2号扫描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