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论证意见项目 > 关于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质量比较仪一、质量比较仪二、高精度复合相关仪、超声波流量计、便携式恒温槽一、便携式恒温槽二、标定球杆、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关于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质量比较仪一、质量比较仪二、高精度复合相关仪、超声波流量计、便携式恒温槽一、便携式恒温槽二、标定球杆、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质量比较仪一、质量比较仪二、高精度复合相关仪、超声波流量计、便携式恒温槽一、便携式恒温槽二、标定球杆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进行进口产品专家论证,经组织专家论证,并形成一致意见如下:
根据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的业务需求,拟采购的“质量比较仪一、质量比较仪二、高精度复合相关仪、超声波流量计、便携式恒温槽一、便携式恒温槽二、标定球杆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设备需达到以下要求:
 
1.质量比较仪一             
主要技术参数
1.1 称量:≥6.0g,
1.2 精度:0.1ug,
1.3 重复性:0.15ug@最佳条件,0.2ug@1/3负载
1.4 线性:1ug
1.5 内置气候传感器,可有效补偿空气浮力对称量的影响
以上参数必须同时满足。
 
2.质量比较仪二           
主要技术参数
2.1 称量:≥5000g,
2.2 精度:0.1mg,
2.3 重复性:0.3mg
2.4 线性:2mg
2.5 内置气候传感器,可有效补偿空气浮力对称量的影响
以上参数必须同时满足。
 
3.高精度复合相关仪 
3.1 无线电功率:<500mW
3.2 最大相关距离:500m
3.3 滤波范围:0~5000Hz
3.4 同时具备实时相关和离线相关两种工作模式
3.5 具备无线充电功能
以上参数必须同时满足。
 
4.超声波流量计    
4.1 测量原理:时差相关原理
4.2 流速范围:0.01~35 m/s
4.3 重复性:0.15%
4.4 体积流量精度:±1%
4.5 介质:被测气体声阻抗与管壁声阻抗比>3000
4.6 温度补偿:符合ANSI/ASME MFC-5M-1985
以上参数必须同时满足。
 
5.便携式恒温槽一   
5.1 温度发生范围:(35~250)℃
5.2 温度稳定性:0.015℃
5.3  温度均匀性:
5.3.1 均匀性:0.03℃(200℃以下)
5.3.2 均匀性:0.04℃(200℃以上)
以上参数必须同时满足。
 
6.便携式恒温槽二  
6.1 温度发生范围:(-25~140)℃
6.2 温度稳定性:0.01℃
6.3温度均匀性:0.02℃
以上参数必须同时满足。
 
7.标定球杆                  
7.1 材质:碳纤维
7.2 总长度范围:0~5000mm
7.3 可选择分段长度(球距):标准500mm
7.4 Z轴方向测量高度范围::250mm至3000mm
7.5 单根杆长度不确定度:U=0.8um+ 1·10–6·L
7.6 整体测量不确定度:Uo.a.= 
7.7 陶瓷球规格:直径30mm;球度小于0.5um;硬度大于1400HV
以上参数必须同时满足。
 
8.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8.1 主机要求:
8.1.1 全自动光源系统,包含经预校准的氘灯和钨灯,软件控制,全自动切换
8.1.2 双光束光谱仪,采用先进的四区分段的扇形信号收集的斩波器,确保每次得到最准确样品和参比的信号。
8.1.3光源:预校准氘灯、钨灯,自动转换
8.1.4积分球材料:光学级聚四氟乙烯
8.1.5积分球直径:150mm
8.2 主要技术参数
8.2.1 波长范围:190~ 900 nm
8.2.2 带宽(分辩率):0.15 nm~5.0nm
8.2.3 杂散光:0.0001%T, 在 220, 340, 和370 nm 按ASTM E-387法测量
8.2.4 波长精度:±0.15 nm
8.2.5 光度计精度:±0.0008A, 在0.3A, 使用双光阑法测定
8.2.6 线性范围:±6A
8.2.7 基线
8.2.7.1 基线漂移:<0.0002 A/小时 (500 nm, 0A)
8.2.7.2 基线平直:±0.0008A (200 ~ 850 nm)(安捷伦0.001A)
8.2.8 光栅刻线数:>1400条/mm
以上参数必须同时满足。
由于国产产品无法同时达到以上要求,无法满足采购单位的工作要求,故必须购买该类进口产品。
特此公示,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18年03月13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管理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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