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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生物园区“幸福西宁·花园城市”绿化美化彩化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生物园区 “幸福西宁·花园城市”绿化美化彩化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国泰信华青海公招(货物)2020-010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2020年生物园区 “幸福西宁·花园城市”绿化美化彩化
1

绿化苗木
绿化美化彩化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 其它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内包含绿化等相关内容。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4-01 至 2020-04-08 17:30:00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大园山路口润万家超市五楼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特别要求: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做好本项目采购工作,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青财函字[2020]125号)要求,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提出如下要求: (1)各投标人不需要现场报名,均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投标人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27530806@qq.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同时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971-8017317。 (2)各投标人不需要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同时也不需要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在2020年04月20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大园山路口润万家超市五楼,收件人:孟小华,联系电话:0971-8017317 ,开评标当日随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21 14:30:00 
七、    投标地址: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西宁市市民中心4楼,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八、    开标时间: 2020-04-21 14:30:00 
九、    开标地址: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西宁市市民中心4楼,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2020年生物园区 “幸福西宁·花园城市”绿化美化彩化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
8201 0000 0004 29638
转账或电汇或保函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监狱福利)企业优先,节能环保产品优先 
(来源:青海省政府采购网)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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