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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文旅中心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浙江 城市 宁波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宁波文旅中心改造工程(设计)
采购单位 宁波城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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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文旅中心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城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城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者。
□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福明路与达升路交叉口西北角(宁波市原江东区公检法地块)
项目规模:本工程内容主要是将宁波市原江东区公检法业务用房项目(公安分局部分)改造成为宁波文旅中心。本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4504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
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估算限额)约 1000万元。
设计周期:总周期:3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的配合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3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在开标之日前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不含开标之日);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拟派主设计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系统审核通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其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其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 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 月 11 日到2019年 11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 时30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主设计师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及身份证等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2 月 3 日9时30分,地点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一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宁波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城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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