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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一期)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中心(一期)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出口加工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出口加工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诚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位于宁波出口加工区珠峰路8号。
建设规模: 改造内容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炮系统、水泵房消防设备改造、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应急照明系统、消防控制室移位。
招标控制价: 44.9202万元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安装、施工及保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1.3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已经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4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揽本项目能力。
其它要求:①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各区域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②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保税区建设局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审核通过的证书信息;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无失信黑名单记录。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从2014年1月1日以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得有欠薪失信行为正在公示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进行承诺,未承诺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3.3投标人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http://www.nbbsqztb.com/)”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bbsqztb.com/)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http://baosui.bidding.gov.cn/)”,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由投标人在“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并注明项目名称。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出具。
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缴纳。
5.2 提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01 月 15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5.3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正本原件须提交给招标人。咨询电话: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0574-87011318、8701128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01 月 17 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2020 年 01 月 07 日至2020 年 01月 15 日。
7.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http://baosui.bidding.gov.cn/)、宁波保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nftz.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出口加工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出口加工区珠峰路8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诚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500号太平洋国际大厦1910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574-26896673
物流中心(一期)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部分).pdf
物流中心(一期)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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